经省委同意,近期省委巡视组分别向文成县、泰顺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省财政厅党组等6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徐鸣华等领导出席有关反馈会议,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陈正权、丁世明、陈永良分别向上述地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
省委巡视组向以下地区(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文成县
省委巡视组发现文成县委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政策统筹协调不力、精准施策不够,群众获得感“打折”,与国家级生态文明县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政绩观存在偏差。
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农村指导员失管问题严重,基层党建工作不严肃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违规套取资金请客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大案要案查办少。
干部违规借贷、投资搭股问题严重,官商勾结非法采矿,监管部门涉嫌失职渎职,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公款存放等领域问题突出。
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工程建设串标问题和干部队伍“小圈子”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泰顺县
省委巡视组指出,泰顺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泰顺县的指示精神还不够有力。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尚未落地生根。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还不够充分,服务民生保障有短板。
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够高,干部选任和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较为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两个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工程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不敢腐的态势尚未形成。
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尚有差距。
云和县
针对云和县,省委巡视组指出县委政治统领不够有力,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有落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较为突出。
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批评氛围不浓。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干部管理工作缺失,对干部管理不到位。
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村级组织“带头致富、带头脱贫”能力弱。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违规问题仍有发生。
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规范。
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有的领导干部私分扶贫款。领导干部与工程老板政商关系不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景宁畲族自治县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省委巡视组指出县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景宁发展的重要指示不够深入,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严格。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为突出,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套取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
上一轮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时,省委巡视组指出省发改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够,领会党中央有关脱贫攻坚精神存在偏差,脱贫攻坚工作仍然边缘化。
在发展与改革领域发挥谋划研究、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选人用人工作和基层党建不够规范。
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资产资金管理不严不实现象依然存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对所属单位压力传导不足,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够强。
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借用人员、干部交流轮岗等问题依然存在,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彻底。
省财政厅党组
在省财政厅,省委巡视组指出厅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
未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对省内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财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公款竞争性存放要求留有盲区,贯彻我省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政策意图不够到位。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党建工作和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的情况较为严重,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资产管理存有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开展不够。
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公务员与事业干部混岗现象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将巡视整改的“政治答卷”答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要认真研究决策、周密部署推进、积极协调督办、逐一检查验收。要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建立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机制,防止整改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使巡视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
(来源:清廉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