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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港清风-以案说纪】720万集体资金“乾坤大挪移” 谁给了村主任这个权?
发布时间:2017-12-14

“我老婆的朋友知道我在村里当村委会主任,就几次上门,希望能帮她拉存款,碍于情面,我就擅自答应把村里720万元集体资金存到她们银行,说到底还是自己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

谈到自己擅自处置巨额村级集体资金的问题,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村原村委会主任叶某懊悔不已。

事情得从2016年7月温岭市农村基层巡察进驻横峰街道横峰村说起,在巡察组进驻后,就接到多封举报信反映叶某的违纪问题。

在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后,巡察组着手走访调查。调查发现,2010年至2012年期间,叶某受其妻子的朋友陈某请托,帮忙为其拉存款,叶某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商量,仅由村两委商定,便以村委会名义,将720万元村集体资金存入某商业银行,定期三年。
“现在腐败形式日趋隐蔽性和多样性,帮亲属拉存款、参股投资收益等新情况层出不穷。村官官职虽小,权力却不小,叶某能够‘绕过’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决定720万元村集体资金的处置,严重违反了村级三资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损害了村民利益。”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另查,叶某还存在非法占用土地、在村综合楼工程建设中造成村集体资金巨大损失等违法违纪问题。叶某身为党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最终,横峰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温岭市纪委同意,给予叶某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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