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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开始啦 答疑解惑陆港来帮您
发布时间:2020-06-11

新个税法实施后的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正式启动,很多纳税人对于个税汇算存在疑惑,陆港集团财务部在第一时间积极反应,对有疑惑的同事进行“一对一”的解答,协助大家进行个税的年度申报。

自浙江省税务局发布通告,从2020年3月31日起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之后,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也随之呈现。为了能够解决大家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落实国家新个税法的相关规定和精神,陆港集团财务部对集团员工进行了新个税法的知识普及,对部分同事提出的纳税申报问题进行了解答,协助他们进行个税申报办理。

“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每个人都要进行年度个税汇算申报么?”

“有人退了个税,为什么我没的退?”

“怎样进行申报操作?”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原本以“月”为周期的个税汇算变成了以“年”为周期,这一变化使每月缴交的个税税额变成了预缴税额,与实际每年应缴的个税税额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年度个税汇算变得十分必要。一方面,多缴纳个税的纳税人可以将多缴纳的税费退回来,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而另一方面,少缴纳个税的纳税人可以进行个税补缴,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漏缴税费而对个人信用记录等造成不良影响。

在线下面对面指导的同时,陆港集团财务对于此次个税汇算过程中大家提出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汇总:

问:需要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有哪几种?

答: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2019年多缴个税且申请退税的;一种是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问:年度汇算时如何计算?

答: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9年预缴税额

问:年度汇算的申报渠道?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端自助办理(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办理、邮寄申报办理等。

问:个税年度汇算在手机上如何操作?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若已经下载,需升级至最新版本,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返回首页,下拉页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由单位代扣个税的纳税人,建议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2019年换过单位/工作或者有自由职业,建议选择“自行填写”,逐项填报各项收入和扣除。

核对各项数据是否准确,如有遗漏,可点击相应的项目进行修改。

各项数据确认后,可以看到应退/应补税额,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退税/补税即可。

提醒:年度汇算清缴的最后截止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如您是属于应当补税的个税纳税人,且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汇算,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还有可能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