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户: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研究,现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使用陆港集团及所属分子公司房屋(不含公寓楼)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承租经营性房屋(不含公寓楼)参照个体工商户执行。
二、减免额度
依申请并经审核后享受 3 个月租金(不含物业费)减免,2022 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三、受理时限
2022年6月30日前
四、咨询服务
青口物流中心0579-85389752;福田物流中心0579-85671056;江北下朱物流中心0579-85081501;国内公路港0579-85020510;保税物流中心0579-89053212;
国际陆港电商城0579-85388968;义乌铁路口岸0579-89928909;义乌市快件(跨境)监管中心18067642866;商贸区陆港区域0579-89053261。
五、监督电话
陆港集团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
电话:0579-89053767
邮箱:ywlgjtjw@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具体操作细则详询各园区管理公司。陆港集团保留对减免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