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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9-05-18

4月17日,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专家组考核验收,这是我市又一个通过正式验收并投用的指定口岸。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士虎参加验收活动。

验收现场,由北京海关动植处处长种焱带领的海关总署专家组,听取了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的筹建工作汇报,逐条审核了申报资料及规章制度汇编,实地查看了冷链查验和仓储一体化设施、查验平台、视频监控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设施情况。通过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支持力度大,指定监管场地规划设计合理,相关制度建设较为全面,设施设备基本完善,检测能力能够保障检测需求,人员配备符合查验要求,监管场地符合验收标准,同意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通过审核。

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于2017年6月7日正式获批筹建。自获批筹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义乌海关、市场发展委、国际陆港集团等部门积极推进查验场建设工作。经多方努力,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2018年8月1日正式开工,历时一个月,改造工程于2018年9月28日顺利完工,项目选址在陆港新区义乌铁路口岸一期,查验平台面积305㎡,设置3个装卸口,能够同时满足对3辆集装箱卡车实施装卸,配备储存冷库1间,总面积约280㎡,冷藏库室内温度可达到-18℃至-25℃。设有集装箱待检区约700㎡,扣箱区约200㎡,采用物理隔离的方式划分了待检区域与扣留区域,并配置2个立式充电桩。

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投用后,将进一步拓展了铁路口岸功能,国外进口冰鲜水产品可以通过指定监管场地直接入境,提高了通关效率,既可满足进口冰鲜水产品市场需求,又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保证了进口冰鲜水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有利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带动了义乌乃至整个浙中地区的消费和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义乌对外开放水平。